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二 )


司法权与立法权若是结合在一起,就会对人民的自由和生命实行专断 。不能保证人民的自由 。
当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就成了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指导思想,这对美国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制约了领导者最大的权利,制止了国家民主制度腐化成专制制度 。孟德斯鸠说过,民主政体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官吏由人民来指派 。因为在民主政体下,人民间接掌握的国家的权利,他们是国家的主人,而相反的,专制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根据反复无常的意志来进行政治统治,也就是最严重的独裁 。我这儿想说的是,如果独裁者拥有大公无私之心,心系人民,拥有解决所有问题的所有方案,并快速执行,那独裁无疑是一种最好的统治,但是,又有谁能做到呢?恐怕只有上帝吧 。所以专制政体绝不可取,大权绝对不可集中在一两个少数人手中,必须分立,这样才会制止权利的腐化,制止民主政体腐化成专制政体或是变相专制政体 。让人民拥有自由,人民幸福了,统治就自然会稳定 。人民倘若没有自由或是老是被欺压,人民百姓不满的情趣上升,从量变到质变,那么起义革命也就不远了,世界上每个朝代的灭亡几乎都是如此 。
三权分立奠定了西方的民主政治,孟德斯鸠的高瞻远瞩及在当个年代的无懈可击的理论令人钦佩无比,《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值得深挖的书,我现在还没完全了解其中的内涵,仍需要时间慢慢参悟 。以上是我对其中三权分立的一些粗浅看法 。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二)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着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 。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 。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 。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 。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 。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 。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 。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 。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 。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 。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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