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云联惠”传销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获刑15年


南昌 “云联惠”传销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获刑15年

8月20日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黄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 判处黄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 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他共同参与传销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2年并处罚金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3年底至2014年初 , 黄明等人相继成立“云联国骥”“云联惠”等公司 , 运行云联惠云联商城网络平台 , 以“消费全返”“消费共享”为名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 , 将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 形成非法传销层级和链条 , 大肆谋取非法利益 , 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 情节特别严重 , 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南昌|“云联惠”传销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获刑15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公开宣判 。
来源丨南方法治(记者 尚黎阳)
编辑丨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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