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 黔东南一男子“色胆包天”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与多名女子重婚


重婚 黔东南一男子“色胆包天”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与多名女子重婚

俗话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 过不了的“关” , 在古代尚可一夫多妻 , 但在当今法制社会 , 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我们国家的一夫一妻制度 , 可不能效仿古代社会的做法 。
近日 , 三穗法院就当庭宣判了一起重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件 , 被告人周某某因犯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拘役四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宣判后 , 被告人周某某表示服判 , 不上诉 。
据了解 , 被告人周某某原系贵州省岑巩县人 , 于2014年6月19日与欧某某登记结婚 , 后因工作来到三穗县 。 2017年以来 , 周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以离异单身为由 , 骗取女子刘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至2020年7月与刘某某生育有一子一女 。 2020年年初周某某以同样理由骗取女子吴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于2021年2月与吴某某生育一女 。 周某某在与吴某某同居生活期间 , 为了让吴某某相信其已与妻子欧某某离婚的事实 , 于2020年3月伪造了凯里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凯里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以此证明其与妻子某某已经离婚的事实 。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 被告人周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并生育子女 , 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同时 , 为骗取同居女子的信任 , 伪造人民法院判决书与执行通知书 , 其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 并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 鉴于其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情节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法官劝告:婚姻是神圣的 , 与另一半携手走入婚姻殿堂便意味者此后要相互扶持、共度一生 。 重婚这种既为道德谴责也为法律所不容的荒唐行为 , 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重婚|黔东南一男子“色胆包天”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与多名女子重婚】(来源:三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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