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 , 这种私下的收养行为是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
可是如果直接判决收养无效 , 让孩子回归亲生父母那里 , 养父母这边似乎很难接受
因此 , 法院觉得这个案子如果能够调解会更好
然而 , 双方都不同意调解 , 此时的双方都很强硬 , 都不肯放弃
于是双方的庭审就开始了 , 一开庭 , 双方就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认为 , 送走孩子的时候 , 孩子的生父并不在场 , 字据上也没有生父的签名 , 因此只是母亲俞芳的单独行为
与此同时 , 他们体谅带孩子的辛苦 , 愿意给出补偿 , 补偿是归还当时的三万元 , 孩子四年的抚养费按照每月一千块钱的标准给
养父母一听要接走孩子 , 十分气愤 , 更是抛出了补偿50万的气话
双方情绪都很激动 , 互不相让 , 一度陷入僵局
后来法官建议组成合议庭 , 并达成了一个目标——让案子以和平的 , 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结案
并且对原被告同时开展调解 , 并给出一个中间方案——让孩子先在养父母这里 , 有个过渡时间 , 等亲生父母跟孩子熟悉以后 , 再带走孩子
但孩子的生父态度坚决 , 还是要求马上带回孩子 , 养父母一方也预感到孩子留不住 , 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
第二次庭审 , 养父母一方率先有了松动的迹象 , 他们不再坚持要孩子了 , 而是提出25万为基础的补偿
但亲生父母依然觉得补偿的金额过高 , 后来法院单独跟孩子的亲生父母沟通 , 毕竟孩子小时候的抚养成本比较高 , 亲生父母这边也愿意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但是养父母这里 , 孩子的奶奶情绪崩溃了 , 后来在多方安抚下 , 才恢复
最后 , 双方达成一致 , 原告赔付补偿合计15万元 , 他们约定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 , 让孩子跟养父母从容的告别!
结语看完这个故事 , 真心建议那些想领养孩子的 , 一定要走合法的途径 , 这样将来有任何问题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 , 一定要跟孩子的亲生父母彻底的断绝联系!对于那些想送养孩子的父母 , 也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 否则伤害的不止是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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