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 188800元的教训

【名誉权|188800元的教训】
名誉权 188800元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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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 188800元的教训

188800元的教训
在日常生活中 , 总能因为某些事情与身边人发生口角 , 或许是因为看不惯他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 又或者是对方的三观和自己有所出入 , 又或者是对方有言语让你感到不适等等 。
我觉得这都是人应该有的正常情绪 , 人不可能没有情绪 。
有些人就说了 , 忍一时风平浪静 , 退一步海阔天空 。
但是也有人表示不服说 , 都是第一次做人 , 我凭什么让着他 , 他怎么不让着我呢?
千人千面 , 更何况人的面对事情的看法和做法呢 。 说到这我就想到前俩天看到的一个故事了 , 故事的起因是因为里李某的妻子和孙某萌生了创业的想法 , 于是俩人出资成立了某公司 。 后因为公司经营不善 , 遇到资金周转困难 , 于是二人关系陷入了僵局 。
为了泄愤 , 李某多次在朋友圈发布图片及文字的形式侮辱对方 , 对李某造成了严重的心里创伤 , 一气之下把李某告上了法庭 。
法院根据情节 , 判决李某名誉权 , 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 且总计赔偿李某188800元 。
名誉是对民事主题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 ,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到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 行为人以上述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权以使他人社会评价降低 , 属侵害名誉权行为 , 应承担侵权责任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李某不是个例 。 如今的朋友圈“身兼数职” , 除了分享日常生活 , 还是人们发泄个人情绪的“出气筒” 。 希望李某的教训也给各位做个警示 , 三思而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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