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 贪婪还是残暴、湖南湘潭一家4口被害、突然悔婚、不退20万彩礼( 二 )


既然收取了彩礼 ,  那么他们便理应认识到这是一场交易 ,  一场披着婚姻外壳的交易 。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  则是交易亘古不变的原则 。 几年前某中西部山区一个小年轻 , 印象中是19岁 , 带着几百块钱去广东打工 。  举目无亲 , 也没出过门 , 就把希望寄托在职业介绍公司 , 那个中介把他几百块骗了 , 只留一点点钱 。  小伙子忍饥挨饿等了好久 , 具体多久忘了 , 一两天 , 或者三四天 , 不重要 。 重要的是他真的没钱了 , 他尝试过去找那个中介 , 要么给介绍份工作 , 要么退点钱吃饭 。  中介态度极差 , 反正要钱要工作都没有 , 要命一条 。  小伙子拿最后的钱吃了点东西 , 剩五块钱买了把水果刀 , 找黑心中介去做最后一次尝试 。
中介还是那种态度 , 要命一条 , 反正你报警也没用 , 我就是干这个的 , 正当理由一大堆 , 不怕你能把钱要回去 。  然后 。。。 在职介所门口 , 小伙子手起刀落 , 把黑心中介割喉了 。  黑中介手捂着脖子在地上抽抽 , 血流了一地 , 直到死透了不动了 , 小伙子这才放下刀蹲在边上 , 没有逃 , 只是等着法律的制裁 。  没看到后续报道 , 但当街行凶大概率死刑 。  只是觉得和这个彩礼灭门案像极了 , 一样的绝望无助 , 一样选择最糟的方式来处理 。  占尽道义 , 却只在事后留给世人一阵唏嘘 。
另 , 题外话 , 其实女婿和岳家从来就不是什么女婿半个儿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 只不过古时女儿嫁出去后互相接触少 , 加之希望女婿平时善待女儿 , 所以客套显得和谐 。 而古时婆媳历来同住 , 所以显得各种琐事抱怨例子多 。 而今 , 翁婿两方接触也多了 , 有些还住一起 , 矛盾自然多 , 往往严重起来比婆媳问题更大 。 各种互杀命案时常出现 。 总之 , 女婿还是尽量娶回老婆与公婆近些好 , 尽量不要半入赘地与住岳家及附近或让岳家来住 , 离越远越好 。 彭州那案殷鉴不远 。
从法律上来说未能结婚 , 女方必须退还彩礼 。 彩礼 , 实际上是男方基于结婚的目的对女方进行的单方赠与 , 只要男方实施了赠与的行为 , 女方未明确拒绝 , 赠与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 那么既然赠与已经完成了 , 为什么还可以要求退还呢?这是因为 , 在婚姻法中有规定 , 如果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 , 并按照习俗给付了彩礼 , 假如未能成功结婚的 , 男方如果主张要求退还彩礼 , 女方必须退还 , 起诉到法院也能获得支持 。
换个角度来说 , 结婚给付彩礼 , 实际上就是附条件的赠与 , 只不过这个条件往往是双方默认的 , 并没有写在纸面的合同上 , 所以法律也认可风俗习惯上的目的 , 在未能结婚的情况下 , 赠与就失去了目的 , 所以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 从情理上来说 , 如果未能结婚女方也应该退还彩礼
彩礼的赠与虽然更多是对女方父母的赠与 , 但是这是与男女双方正常结婚为追求 , 而男女双方因为感情问题没能正常的进行结婚 , 女方的父母当然不应该再拿男方的彩礼 。 从情感上来说也不可接受 , 自己的女儿没有出嫁到对方的家庭中 , 又凭什么拿着别人的彩礼不还呢?除非男方明确表示彩礼不用退还了 , 既然人家主动来索回彩礼 , 那么女方就应该积极退还彩礼 。
【彩礼|贪婪还是残暴、湖南湘潭一家4口被害、突然悔婚、不退20万彩礼】而且 , 出于感情的目的赠与了彩礼 , 那么当感情都不存在了 , 一直拿别人的彩礼不还 , 情感上应该也会受到纠结吧 。 特别对女方来说 , 这是亏欠人家一辈子的事情 , 道德上也会有压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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