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 四处作案的14岁采花大盗,作恶多端终沦为阶下囚( 二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而朱某所犯为入室抢劫 , 犯罪情节更为严重 , 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抢劫罪之外 , 朱某还因为侵犯少女涉嫌强奸罪 , 根据法律规定 , 犯强奸罪的 , 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因为当时的朱某才十四岁 , 按照法律从保护未成年的角度出发 , 此次案件朱某应当要从轻或减轻处罚 。 案后根据朱某的供词 , 他的许多作案手法就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的 , 没有作案经验的他只能模仿别人的手法 。朱某的犯罪终究还是因为自身法律意识太过薄弱 , 没有读完小学的朱某还并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就被网络世界里的花花世界所迷惑 , 从而因为一己私欲而犯下大错 。
由本案我们可以发现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当今 , 孩子们接触到数字网络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 如何保证网络环境的绿色健康是我们值得深思的一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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