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疯狂东风日产、肇事逃逸5死7伤判死刑:比死去的多活了一年


肇事逃逸 疯狂东风日产、肇事逃逸5死7伤判死刑:比死去的多活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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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疯狂东风日产、肇事逃逸5死7伤判死刑:比死去的多活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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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疯狂东风日产、肇事逃逸5死7伤判死刑:比死去的多活了一年

2019年10月24日 , 被告人陈立伟驾驶汽车与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擦 , 之后陈立伟持续加速并多次变道逃逸及冲闯路口红灯 , 造成5死7伤 。 2021年9月29日 ,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立伟死刑 。
此前报道:
事情发生在2019年10月24日 , 在上海普陀区大渡河路金沙江路 , 发生一起恶劣的交通事故案件 , 肇事司机陈某伟驾驶一辆小汽车 , 先是与一辆电动车轻微碰撞后 , 陈某伟不但没有停下来处理 , 而是加速逃逸 。
在此过程中 , 陈某伟多次变道 , 闯红灯 , 并以时速121公里冲闯路口 , 最高时速达到161公里 ,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 其后被警方当场抓获 。
第一 , 陈某伟刚开始只是一个轻微的交通肇事 , 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 但是 , 在其随后逃逸的过程中 , 故意冲撞其他车辆及行人 , 该行为已经是故意犯罪 , 已经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 , 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二 , 为什么一审判处陈某伟死刑呢?主要是因为陈某伟交通肇事后 , 故意在城市道路上以高速、多次冲撞其他人 , 造成五人死亡 , 一人重伤 , 六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 同时 , 陈某伟还是累犯 。 因此 , 一审依法判处陈某伟死刑立即执行 。
第三 , 一审宣判后 , 陈某伟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 , 可以向二审法院上诉 。 根据现有的报道 , 还未见陈某伟提出上诉 。 不过 , 根据以往的判例 , 只要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 基本都会上诉 。
他们与我们一样普普通通 , 有结束一周紧张学习周末出来逛街的女学生 , 有勤劳简朴张罗家长里短的母亲 , 有忙完工作准备与对象约会的打工人 , 有刚出社会懵懵懂懂的青年 , 也许还有被家中儿女牵挂的父亲 。 然而对他们而言 , 一切都再也没有意义 , 前一秒还是晴天 , 下一秒永堕黑暗 。  造成这场悲剧的 , 却只是一个老头
如果有得选择 , 受害者亲属恨不得将它千刀万剐 , 生吞活剥 , 让蝇蛆腐蚀其肉 , 让野狗啃噬其骨 , 天打雷劈 , 挫骨扬灰 , 使其魂飞魄散 , 永世不得超生 , 方能泄心头愤恨 。  可纵然撕裂心肺地哭喊 , 一夜白头地思念 , 也难以挽回亲人的生命 。
看见这样的事情 , 想起我们编辑部曾读过一本书 , 是著名心理学家埃里希·弗洛姆的《人类的破坏性剖析》 。 这本书主要分析了人类的破坏欲:恶究竟是人的本性 , 还是社会环境造成的?为什么有人会恶意伤害别人?以及 , 不得不面对的“恶性潜能“该如何消除? 我们一起来看看弗洛姆笔下的”人性之恶“ 。
社会新闻上从来不缺乏暴力犯罪事件 。 有些事会动摇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对生活的理解 , 我们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恶行 。
弗洛姆总结了两大类常见的理解:一部分人觉得 , 恶是人的本性 , 类似于动物的本能 , 所以在某些特殊时刻 , 人就变成了某种充满破坏性的野兽 , 犯下泯灭人性的罪行;另一部分人觉得 , 人生下来就像一张白纸 ,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恶人、充满攻击性 , 是因为生长环境造成的 , 恶劣的环境让他们堕入罪恶的深渊 。
而在弗洛姆看来 , 这两种解释都过于简单 , 更像是为了暂时消除我们的慌张与恐惧 , 而对了解人类破坏性的真正原因没多少实质帮助 。
或许 , 你会想到一个重要原因:人之所以会攻击别人 , 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 。 弗洛姆将出于这种动机的侵犯行为定义为“良性侵犯”:合乎生存适应的、有益于生命的侵犯 , 主要是指自身的生存利益受到了威胁 。
比如 , 在遭受威胁和伤害时 , 我们会展现防卫性 。 我们奋起反抗 , 并不是为了攻击对方 , 而是为了保全自身;比如 , 有些人用言语侮辱了我们 , 虽然我们身体上的生存没受到威胁 , 但我们在心理上也必须生存 , 所以也会回击 。
这种良性侵犯是生物身上必然存在的一种应对机制 。 让我们困扰和无法接受的 , 是那些无法用“良性侵犯”进行解释的恶行 。
恶性侵犯 , 是指那些不合乎生存适应的侵犯行为 , 它们不是对威胁的抵御 , 是在没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进行凶杀或残忍地破坏 。  在弗洛姆看来 , 恶性侵犯并非动物性本能 , 在生物学上很少有这种恶性侵犯 。  弗洛姆觉得 , 这种恶是人的一种潜能 , 会在某些情况下被激发出来 , 背后有着更加深层次的心理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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