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四川会理县一桩叔嫂畸恋引发的伦理悲剧( 二 )


随后 , 杨秀梅装着自己丈夫失踪 , 恳求亲朋好友帮忙寻找 。 直到大家在水窖见到郑国才尸体后 , 慌忙报了警 。 虽然杨秀梅的伪装骗过了周围的人 , 却骗不过火眼金睛的警察 。 他们从杨秀梅得知丈夫死后的异常神态以及她与堂弟郑国才过密的手机通话记录中 , 得出两人的奸情 。 在警方的盘问下 , 杨秀梅终于受不了内心的谴责 , 承认了她与郑国军谋杀丈夫的事实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很显然 , 他们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 并且他们杀害自己至亲、朝夕相处的亲人 , 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 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其中 , 郑国军从密谋到动手杀人都参与了 , 在两人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到了主要作用 , 应当作为本案的主犯 , 他在作案过程中 , 明明有很多机会可以停止自己的恶行 , 但最终都没有收手 , 主观恶意很深;而杨秀梅没有参与杀人过程 , 但是参与了密谋 , 主观上有杀人的动机和思想 , 并且事后有隐瞒杀人罪行、包庇郑国军以及自己的行为 ,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起到了辅助犯罪的作用 , 应当作为本案的从犯 。 《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 ,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其实在现实中 , 我们经常能遇到“夫妻本是同林鸟 , 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情景 。 虽然这不值得提倡 , 但夫妻如果真的没有感情 , 可以用离婚的方法来解决 。 杨秀梅和郑国军的不伦畸恋让人唾弃和鄙夷 , 即便他们真的想要在一起 , 杨秀梅离婚后他们就可以结婚 。 只能说 , 他们两个心中道德底线过低 , 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很极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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