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 郴州女医生,因向男友求复合遭拒后生恨,下药将其迷晕后杀害分尸( 二 )


可对于这一判决 , 刘某的家属却并不接受 , 他们认为胡芳作案手段残忍 , 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而不是死缓 。 在我国法律中 , 死缓是一项特殊的制度 , 被判处死缓的犯人 , 如果在两年观察期内 , 没有继续犯罪 , 将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 若有重大立功 , 还能够继续减刑 。
因此胡芳如果在两年内如果没有犯罪 , 她很可能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 不过她的情况特殊 , 被法院限制减刑 , 因此无论她是否有立功行为 , 都无法得到减刑 。 刘某的家属正是不满足于胡芳最终保留性命 , 于是提出了上诉 。
最终结合案情 , 法院认为胡芳实现携带安眠药 , 事发后冷静的购买分尸工具和皮箱的行为 , 足以证明她的主观恶性 , 且刘某并无过错行为 , 因此胡芳需要为刘某的死负全部责任 。 最终二审判决胡芳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
2013年2月5日 , 胡芳被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 这段恩怨情仇到此终于了结 。 没有人知道如果刘某在案发当天答应了胡芳复合 , 他是否还会遭到杀害 。 不过相信以胡芳偏激的性格 , 即使这一次没有下手 , 以后两人在交往中也难免发生矛盾 , 最后很可能又引发成一场血案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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