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四川一场因赔偿款引发的枪击血案


有期徒刑 四川一场因赔偿款引发的枪击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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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 四川一场因赔偿款引发的枪击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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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生活中 , 还是学习上 , 只要存在人与人交流便难免会发生争执和冲突 。 但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 各人也有各人不同的性格 , 故而在面对矛盾时间会有不同的反应 。 有的人愿意妥协 ,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一笑泯矛盾 。 有的人则能闪就闪 , 就躲就躲 , 不去惹事 。 可也有一些人死磕到底 , 不管气势上还是道理上都不愿意服软 , 一定要坚持到自己占上风 。

还有一些性格易冲动 , 比较偏激的人 , 甚至会因为一点儿矛盾便要杀人 。 枪杀邻居后逃亡13年被判死刑的余自勤便是这一类人 , 余自勤 , 1980年生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早在2000年9月13日 , 他就曾因盗窃罪入狱 , 盗窃罪即: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判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余自勤盗窃数额并不大 , 故而只被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本以为经过法律的教育 , 从此以后他就会好好做人 , 可没想到的是余自勤时隔八年后竟涉嫌故意杀人 。 2008年7月26日晚上 , 余自勤与毛某等人聚集在毛某家 , 他们是来商议事情的 。 不久前 , 杨某家因故赔付给余自勤、毛某等四户人家共3600元钱 , 这次就是聚在一起看要怎么分 。 钱总是能蒙蔽人的眼睛 , 没成想 , 商议着商议着便产生了矛盾 。
随后余自勤与毛某发生冲突 , 被在场人员劝开后 , 余自勤怀恨离开 。 走的路上还气愤不已 , 此时他的大脑已经完全被怒火占据着 , 随即生出杀人之心 。 前往同村村民余某甲家中拿了火药枪 , 再次返回毛某家 , 对着毛某便开枪射击 。 随后携枪逃离现场 , 毛某当场倒地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而这边的余自勤知道自己杀了人之后也很是慌乱 , 故意杀人可不同于盗窃罪 , 搞不好是要判死刑的 。 将火药枪随手丢在路边的河中 , 匆忙回家拿了些衣物、钱财 , 就此踏上了十三年的潜逃之路 。 十三年来 , 他更换过好几个居住地 , 不敢跟人深入来往 。 就怕别人发现自己是杀人犯的事 , 更不敢回到老家 , 心里也开始为当年的冲动后悔 。
不就是一点小事 , 自己怎么就到要拿枪杀人的地步?但他这个时候后悔已经晚了 , 毛某因为他的冲动丧了命 , 毛家失去了一个至亲 。 唯一所愿便是抓住杀人凶手 , 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 2020年5月30日 , 余自勤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内被捕 , 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庭审现场 , 他称自己以前并未使用过火药枪 , 开始是想拿枪下一下毛某某 。 结果毛某不道歉转身离去 , 一激动便开枪了 , 第二天才知道毛某被打死 。 怕自己被判死刑 , 怕进监狱 , 于是潜逃在外 。 但这么多年他也想通了 , 即使判死刑也没什么 , 只想跟毛某的家人道歉:我一时冲动 , 给他们一家造成了伤害 。 我心里非常后悔 , 给他家属说声对不起 。
因为一点邻里纠纷杀人 , 且潜逃十余年 , 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大 。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过考虑余自勤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且认罪态度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从轻处罚 。
最终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事实、性质等考虑 , 决定判处余自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私自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利 , 哪怕是威胁也不行 。
【有期徒刑|四川一场因赔偿款引发的枪击血案】且故意杀人毁的不光是受害者、受害者的家庭 , 还有凶手自身、凶手自身的家庭 。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矛盾纠纷等事时 , 一定要冷静面对 , 千万不要一时冲动犯下触犯法律的行为 。 和气相商 , 各退一步 , 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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