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 通过特斯拉“刹车失灵”事件,我们看到了企业将要面对的恶魔形态( 二 )


互联网发达的今天 , 维权事件肆起让某些团体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 业内俗称这些人为“职业维权人” , 这些势力团体大多是以“维权”为名义的地下黑社会团伙 , 打着为维权者伸张正义的名义 , 利用行业内的各种纠纷矛盾肆意敛财 。 而行业年内几次大规模维权事件中 , 也不乏“恶意维权者”的身影 , 他们借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对交易场所造谣诽谤 , 引导错误的舆论导向 , 甚至以言语威胁、过激行为、非法集会等形式向交易场所甚至国家机关施压 , 以期获得相应赔偿 。
恶意维权组织可谓深谙炒作之道 , 通过不正当的非法手段制造一些事件 , 以道德震撼、舆论震撼向相关涉事机构、政府职能部门施压 , 从而获取正当或不正当权益 , 并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链 。 在这些恶意维权者的组织下 , 或有媒体机构被欺骗与利用 , 为所谓的“弱势群体”去“伸张正义” , 更甚者收取“职业维权人”相应稿费发布负面文章 , 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 散播不实报道 , 教唆、引导与煽动投资者去闹事维权 , 从而扩大事件事态 , 以满足其吸引读者的眼球、提升自身业内知名度和扩大收视率等业务量的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 , 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
针对企业名誉权纠纷的案件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晨煜认为 , “从法律角度来说 , 自然人的名誉权的侵权和企业的名誉权侵权是有区别的 , 自然人名誉权更偏向于人格尊严 , 涉及个人道德、才能、品格等个人素质;企业或企业特定人物形象的名誉权 , 则偏重于企业的产品特性、经营状况、生产能力等方面 。 由于企业的产品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销售的 , 因此相较于个人名誉权而言 , 在企业名誉权的保护中对于舆论批评具有一定的包容义务 。 当然 , 这里所说的批评应当是理性、客观的 , 而非具有侮辱性质的不当言辞 。 ”
如今网络写手、自媒体、想出名的个人 , 蹭知名企业获取流量的现象层出不穷 。 企业有尊重消费者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合理评价的权利 , 也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名誉权;另一方面 , 消费者在描述自身购物体验和发布评价的过程中 , 也应当基于客观实际 , 不得捏造事实、恶意诋毁 。 正如法律专家所说:“自媒体时代 , 人人都有麦克风 , 民事主体享有通过网络发表言论的权利 , 但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边界 。 ”
特斯拉在顶流的光环下选择打官司维护名誉权 , 其实是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 , 换做其他企业 , 可能就息事宁人了 , 耿直的特斯拉似乎在各个方面 , 都坚定的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 在负面的攻击下 , 依然坚定地使用法律手段 , 维护企业的名誉权 。 这样的执拗 , 这样的坚持 , 这样的“讲法” , 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不被理解的 , 根深蒂固的企业要包容“维权者”的观念扎根在公众心中 。
看情况 , 特斯拉大概率会一直努力下去 , 所有的行动都表明了特斯拉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 , 在公正的法律面前 , 把披着“维权”的外衣而实际上是为了“闹事”炒作的外衣撕开 , 将打着“维权”的闹事者的打回原形 , 将真相还原给公众 。
特斯拉告温州车主侵犯名誉权一案胜诉 , 也奉劝一些打着维权的名义 , 持有不良企图的消费者 , 合理、合法、正当的维权 , 切莫因借维权而诽谤侮辱侵犯名誉 , 偏离初衷 。 毕竟“维权革命”和“打破借维权恶意炒作的革命”从来都是要流血的!
最后我的想法很明显 , 我们很多时候作为吃瓜群众 , 通过臆想以及同情甚至是莫名的站队 , 足以变成了恶魔实施恶意维权的生力军 。
我不想看到这种画面持续下去 , 真的不想 。
作为中国人 , 我感到骄傲 , 更希望中国的社会少一些这样的恶魔 。
【特斯拉|通过特斯拉“刹车失灵”事件,我们看到了企业将要面对的恶魔形态】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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