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东辱母杀人案”和“昆山龙哥被反杀案”类似 , 大多数人反应强烈 , 指向的并不是赞同暴力 , 而是希望案件得到兼顾情理法、经得起时间检视的公平公正处理 , 让所有不法行为都能得到法律一体适用的公正评判 , 而不是只看到“果”没看到“因” 。 它投射的 , 更多的是公众内心深处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期许 。 这种期许应该得到及时的回应 。
不止如此 , 有关方面还应尽快行动 , 及时回应那些未竟之问:欧金中此前网帖反映的多次反映诉求无果情况是否属实?这里面是否存在基层干部不作为的情况?村委会的多次调解是否充分顾虑了欧金中“有房子可住”的基本诉求 , 进而尽早着力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 , 不一定就会导向基层不作为的结论 , 恶性事件经常有其突发因素 , 但那些合理追问当被正视和直面 。
事实上 , 查清悲剧之“果”背后的现实之“因” , 弄清来龙去脉与杀人动机 , 也能在依法惩治暴力之外 , 追求更深层次的求解 , 继而尽可能地避免“下一起” 。
胡锡进:社会对欧某中需要严惩加谴责 , 而非道德开脱
在现代社会里 , 我们永远不要为一个杀人者、尤其是杀一家人并导致2死3伤的罪犯叫好 。 因为没有任何真实的理由可以支持这样的杀戮 , 当我们为行凶杀人叫好时 , 一定是产生了某种认知偏差 , 或者受到了误导 。
互联网上会把一些恶性杀人案包装成“正义的反抗” , 被杀者则被定义成“死有余辜” 。 网上这样的叙事反复出现 , 但生活中的逻辑从来不会这样简单 。
我们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基层 , 很多人过得未必顺利 , 受过一些委屈 。 老胡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当中有谁在生活中碰到过不断给我们带来灾难 , 政府和周围正义力量也拿他没办法 , 需要我们个人动手拿刀“捅死他”的恶人呢?
有人碰到过劫匪 , 但劫匪是“无差别作案” 。 还有人被暗算 , 成为谋杀的目标 , 但谋杀者会藏在暗处 。 有的地方出现了黑社会组织 , 但严打不会放过他们 。 老胡问的是 , 那个人就是我们邻居 , 是室友 , 是同事 , 或顶头上司 , 他坏得让我们忍无可忍 , 不仅惹不起 , 而且躲不起 , 拿起刀反抗 , 捅死他 , 成了我们的唯一选择 , 大家好好想想 , 你在生活中碰到过那样的人吗?
我再问 , 一个普通的好人 , 善良的人 , 给你一把刀 , 让你去杀另一个人 , 杀一家人 , 你下得去手吗?捅死第一个人 , 接着捅第二个 , 然后捅那家的10岁孩子 , 你觉得这是你和你周围一个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吗?因为利益纠纷 , 因为发生了口角 , 因为自己吃了亏 , 一个人就可以如此灭绝人性了吗?
生活有其复杂性 , 矛盾时常发生 , 而且存在不公平 。 每一个社会都会尽力消除矛盾 , 推动和谐 , 有的在这方面做得有效些 , 有的乏力些 , 中国应当说总体上在这方面算做得比较好的 , 或许不是最好的 , 但肯定不是普天下差的 。
老胡支持每个受了委屈的人以法律允许的各种方式追求正义 , 我支持在出了欧某中杀人案之后 , 对他绝望的产生原因开展调查 , 搞清楚他是否受到了邻里欺负以及这种欺负的性质 , 同时调查当地基层组织是否存在严重的不作为 , 导致了欧某中选择绝路 。 我同样支持公平正义建设永远不能歇脚、需要不断加力推动的主张 。 但我反对对欧某中行凶杀人这一残暴罪行进行任何辩护和美化 。
我认为欧某中不仅要受到法律严惩 , 还须受到社会的同声谴责 。 对他的开脱将造成严重的是非混淆和价值误导 , 将会刺激一些有潜在犯罪动机的人 , 让他们觉得只要“道义上讲得通” , 行凶杀人就有可能得到公众的原谅甚至支持 , 还可能逃脱刑罚 。 这样的叙事与我们大家的共同利益背道而驰 , 必须坚决反对之 。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封面新闻、潇湘晨报、央视网、胡锡进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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