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焕晶 莫焕晶案庭审:她为何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是愚昧无知还是贪心不足( 二 )


如果事实确实如莫焕晶所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 在犯罪过程中 , 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 是犯罪中止 。 对于中止犯 , 没有造成损害的 , 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 应当减轻处罚 。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过失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此一来莫焕晶不仅仅是罪不至死 , 还有可能罚不抵罪 , 当然莫焕晶的狡辩注定只能是狡辩 ,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 2018年9月21日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 她让自己的愚昧无知和贪心不足害了别人 , 也终究是害了自己 , 所以做人一定不能学莫焕晶——“脑袋空空而大腹便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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