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新男友孩子,女大学生向前男友索赔15万分手费,法院怎么判的( 二 )


第二方面是 ,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等关系时 , 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 , 签订分手费协议 , 其实质是建立合同关系 , 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是订立民事合同的行为;那么这个协议要有效 , 就必须要满足合同法对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行为合法性的规定 。
他们这个协议如果要归纳到合同范畴 , 最多也就属于借款合同或是赠与合同 , 首先赠与合同很明显贾某并没有自愿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严某的主观意识和行为 , 所以也只能考虑借款合同 , 但根据法律规定:基于同居或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 , 是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 , 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 , 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
【怀了新男友孩子,女大学生向前男友索赔15万分手费,法院怎么判的】按照《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所以他们之间的借贷合同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 法院驳回严某的上诉就是在依法办事 , 严某这样的行为虽然显得有些荒唐 , 但她也的确算得上是一个受害者 , 如果当初她懂得好好保护自己 , 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 希望她可以通过这件事吃一堑长一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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