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外卖小哥持刀当街刺死同事:三打一、还割了颈动脉



20岁外卖小哥持刀当街刺死同事:三打一、还割了颈动脉


10月20日 , 江苏连云港 , 外卖员王某(男 , 20岁 , 东海人) , 与外卖员高某某在工作发生争执 , 王某持刀将高某某刺死 。 目前 , 王某已被依法刑拘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冲动是魔鬼 。 王某和高某某都是外卖员 , 同为辛苦忙碌的底层老百姓 , 为了生活辛苦奔波 , 没想到发生争执 , 导致一人死亡 , 实在令人遗憾 。 本案是突发的恶性持刀伤人事件 , 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的结果 , 都在犯罪嫌疑人的故意范围内 , 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定罪 。 王某客观上造成一死的结果 , 涉嫌故意杀人罪 。
根据网页提供的信息 。 死者说某小区内不给进 , 凶手说都是你们这群吊人骑车飞快被业主投诉了 , 然后二人起争执 。 后来在群里约架 , 凶手还带了两个帮手 , 三打一 , 死者都跑了 , 凶手还割了那孩子的颈动脉 , 可怜
有人说外卖人员是服务的最低层 , 不提供货品却要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态度 , 有时候会收到一声谢谢 , 有时候会收到冷言冷语 , 消费者的负能量 , 有时候直接是差评 , 基本一天的时间就白干了 , 这样的工作没有弹性 , 没有休息 , 但不得不说外卖这一行业同样紧缺 , 中国有大量的市场等待开发 , 完完全全的朝阳企业 , 稳赚钱 , 问题是人员太过于不稳定 , 给予到外卖骑手的待遇不大优厚 , 这些都是问题的所在 , 但杀人绝不是借口 , 同样需要付法律责任
这样的事情一出 , 很多人同情外卖员 , 认为他们是夹缝中求生存 , 在生活边缘中挣扎 , 不应该相互伤害、但我认为 , 这是他的选择 , 如果没有利益给到他 , 就不会有人去做 , 疏散情绪 , 排解压力是无论每个行业从业人员必备的 , 就像那个死者 ,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说出的话 , 做出的事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说心里话 , 外卖这个行业本身的性质使骑手不得不去做一下确实不让老百姓尤其是司机朋友们很不喜欢的违反交规的事情 , 比如闯红灯、逆行这些 。  但还是心里话 , 十个骑手里面总有一多半是不愿意这么做的 , 是人都怕死 。 有一些刚入行的小年轻身上有一种虎劲 , 觉得这种事情轮不到自己头上 , 但别管再怎么虎 , 摔几次都会知道害怕的 。  也不是责怪谁 , 都是无奈的啊 , 平台要求时效 , 商家和买家更希望秒接单秒送达 。 所以 ,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目前就是该行业无法解决的 。
因为这个行业比较不招人喜欢 , 所以导致很多朋友在第一印象就是不好了 , 看到骑手出现就觉得他要违规 。  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人吃过骑手的亏 , 我自己也遇到过两次被骑手横冲直撞吓到的例子 。  所以一方面我能理解一些司机在路上遇到骑手后会有一些不好的操作 , 另一方面我也知道骑手的难处 , 生活不易 , 拿违规当乐趣的毕竟是少之又少 。  就这个事情而言 , 我觉得就是普通事故和吵架 , 大家都有过错 , 冷静下来 , 不就过去了吗 , 现在倒好一死一进去 , 俩家人都伤心
员工因私人事情打架斗殴 , 产生的损害应当由实施侵权的员工本人承担 , 和公司没有关系 。 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有关 , 那么受害人可以基于《侵权责任法》的公平原则 , 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补偿 , 也即是说可以申请工伤 。
法律解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但员工因争执而动手打人并不是“工作任务” , 所以不适用本条规定 , 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
同时故意伤人将会承担以下后果: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 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 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 , 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 , 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 , 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 , 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 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 确定基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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