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给儿子找媳妇,将已婚妇女锁在家中,教唆儿子多次发生关系



母亲为给儿子找媳妇,将已婚妇女锁在家中,教唆儿子多次发生关系

文章图片

母亲为给儿子找媳妇,将已婚妇女锁在家中,教唆儿子多次发生关系


河北发生一起母子共同强奸案 。 王某母亲为给刚出狱的儿子找媳妇 , 将已婚妇女郭某留在家中做儿媳妇 , 并且教唆儿子王某去屋内和郭某睡觉发生性关系 , 后来王某强行和郭某非法发生性行为两次 , 母亲则在门外守候 。 经鉴定 , 郭某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 王某在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法仪说法#
1、没想到在如今的21世纪还会出现这种类似《盲山》剧情的事情 , 母亲难道真的以为女人失去了身子就会一辈子跟着自己的儿子吗?这是一种愚昧无知 , 对法律的漠视!
这里需要说一下 , 女子郭某属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意思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精神疾病 , 也就是说郭某可能是个精神病人 。 因此 , 王某母亲才能够将她锁在家里并且要求儿子实施侵害 。
2、尽管我国法律规定 , 女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实施主体 , 但本案中 , 之所以说母子两人都构成强奸罪 , 是因为母亲是该罪的教唆犯 , 虽然她不能直接侵害郭某 , 但她故意教唆儿子去侵害郭某的行为 , 已经属于本罪的教唆犯 , 与儿子一同构成共同犯罪 。
而且儿子王某听从母亲的指示 , 利用郭某精神有问题 , 没有性防卫能力的情况 , 强行两次和她发生了关系 ,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直接认定王某构成强奸罪既遂 。
根据规定 , 本罪在没有特殊恶劣情节下 , 量刑一般是在三到七年 。 母亲王某的量刑大概是在这个范围 , 但是王某作为刚出狱没几天 , 有犯罪的 , 属于法律中的累犯 , 必须要加重处罚!
3、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徒刑服刑结束后五年之内 , 又因为故意犯罪导致被判徒刑以上 , 法律规定不得假释和缓刑 , 而且要加重处罚 。 比如本案的王某 , 刚因非法拘禁罪出狱 , 有强奸妇女 , 正常判4年的话 , 他一定比4年多!
母亲担心儿子找不到媳妇的心情 , 可以理解 , 但通过教唆儿子侵害精神有问题的妇女的做法 , 既毁了女子 , 也害了自己和儿子 , 法律不会给你留情面!
【母亲为给儿子找媳妇,将已婚妇女锁在家中,教唆儿子多次发生关系】欢迎关注@小编, 一起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