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经济能力扶养,90后男女将当日出生的婴儿遗弃高速公路被公诉



无经济能力扶养,90后男女将当日出生的婴儿遗弃高速公路被公诉


日前 ,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公布一份起诉书 , 谈到一对男女涉嫌遗弃罪被起诉 。
九派新闻注意到 , 涉案两人 , 均是90后 , 其中 , 男子还曾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管制五个月 。
起诉书显示 , 2020年1月11日 , 被告人潘某某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 。 后因无经济能力扶养等原因 , 被告人潘某某、刘某甲共同商议遗弃该被害女婴 。
【无经济能力扶养,90后男女将当日出生的婴儿遗弃高速公路被公诉】当日20时某某 , 被告人刘某甲骑电动车载着被告人潘某某 , 将该女婴用毛毯包裹后 , 遗弃至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横梗头村六组高速公路一涵洞阶梯上 。
2020年1月12日11时某某 , 被害女婴被路人发现后报警 , 并得以救治 。
案发后 , 被告人刘某甲、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检方认为 , 被告人潘某某对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儿 ,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被告人刘某甲明知他人有扶养义务 , 而帮助遗弃女婴 , 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检方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本案系共同犯罪 。 被告人潘某某、刘某甲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可以从轻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武汉晨报记者 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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