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开票纳税可能有什么处罚风险?



延迟开票纳税可能有什么处罚风险?



第957问:延迟开票纳税可能有什么处罚风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同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 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 , 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 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延迟开票纳税可能有什么处罚风险?】所以 , 延迟开票纳税将可能受到上述规定的处罚并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 其实 , 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不是以开具发票为依据的 , 只要某项业务符合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 , 就必须申报缴税 , 与开不开发票没有必然的关系 , 如果符合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就算未开具发票的 , 也应当作为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纳税 。 如果企业未到确认收入时点但先开具发票的 , 应在开票当期作为开票收入进行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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