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小25岁情人花了四百万,妻子起诉,法院这样判



男子为小25岁情人花了四百万,妻子起诉,法院这样判



“我在医院住院时认识她 , 我们在一起时 , 我就告诉了她我的婚姻家庭情况 。 ”家住湖南长沙的陈先生(文中均为化姓)在自己结婚的第十年 , 与比他小25岁的张女士发展为情人关系 。
陈先生说 , 自己对这个年轻的情人非常大方 , 为她买房买车买奢侈品 , 花了近400万元 。这段婚外情告破后 , 陈先生的妻子一纸诉状递到了长沙市雨花区法院 , 要求张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 近日 , 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公开 。
为女友买车买房后
女友被妻子告上法院
陈先生与妻子王女士于2005年5月登记结婚 。 陈先生称 , 2013年 , 他在医院住院时 , 认识了张女士 。 2年后 , 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 那时陈先生45岁 , 张女士20岁 。 两人婚外恋多年 , 陈先生说 , 两人一起时就向张女士告知了他的婚姻家庭情况 , 两人认识时间确实很长 , 但未共同生活 , 只偶尔共同居住 , 直到2021年2月3日以后两人才断绝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