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父亲遭患精神分裂症的女儿袭击,厮打中其将女儿掐死,后藏尸冰柜运回老家掩埋



陕西一父亲遭患精神分裂症的女儿袭击,厮打中其将女儿掐死,后藏尸冰柜运回老家掩埋


近日 ,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父亲杀害女儿的起诉书 。
59岁的韩辉(化名)是陕西省洛南县人 。 2021年3月 , 他的长女从美国回来 ,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上海隔离 , 因他女儿在2015年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 所以韩辉前往上海陪同 。
隔离期满后 , 父女俩回到洛南县家中 , 一家团聚 。 不料 , 当天女儿就用刀将母亲砍伤 , 韩辉将妻子送至医院治疗 , 然后回到家中卧室休息 。
凌晨1时许 , 韩辉还在睡梦中 , 女儿来到他的卧室持酒瓶朝他头部击打 。 二人发生厮打 , 韩辉把女儿压倒在地 , 双手卡住颈部 , 致女儿因机械性窒息当场死亡 。
韩辉将女儿的尸体藏于家中冰柜 , 当晚20时许 , 将装有女儿尸体的冰柜运至农村老家 。 次日晚上九点左右 , 他又将女儿的尸体转移至某村的墓地北侧荒地边 。
过了两日 , 韩某甲到洛南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投案自首 。
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韩某甲故意杀害他人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韩某甲作案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被告人韩某甲自愿认罪认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 可以从宽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陕西一父亲遭患精神分裂症的女儿袭击,厮打中其将女儿掐死,后藏尸冰柜运回老家掩埋】武汉晨报记者 徐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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