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能源(600856)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中天能源(600856)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11月4日 , 中天能源(600856)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二)》 ,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短期内股票价格波动较大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855.75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6.53万元 , 修正后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可能由正值转为负值 , 届时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中天能源(600856)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投资者索赔征集中】公告在中提到 ,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如公司因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 ,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 , 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
值得注意的是 , 这并不是中天能源(600856)第一次被立案调查 , 在2019年10月9日就已经被立案调查了 , 2020年9月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中天能源(600856)此前披露半年度报告显示 , 已有46名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780.87万元 。
因为两次被立案 , 且已有证监会行政处罚 , 投资者索赔有两个区间可索赔 。 结合中天能源(600856)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1、凡在2016年6月24日至2019年8月8日间买入中天能源(600856) , 并且在2019年8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 2、凡是在2021年9月21日及之前买入中天能源(600856) , 并且在2021年9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 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 律师表示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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