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八旬母亲毒杀46岁智障儿子,庭审时说出真相:我实在养不动了(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般来说 , 故意杀人罪都是判处死刑 , 但是法律条款中既然规定了有“情节较轻” , 就必定有其道理 。
比如在本案中 , 李老太虽然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 但事出有因 , 且不带有任何恶意 , 符合刑法中情节较轻的判定 , 因此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 但故意杀人罪 , 最轻也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以李娟最后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 。 考虑到李娟已经83岁 , 法院决定缓期四年执行 。
李娟在法庭上一直在给儿子说对不起 , 她不是在为自己结束了他的生命而自责 , 而是在为自己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承受这么多的苦难而内疚 。 人间最真挚的爱 , 莫过于母亲对自己子女的爱 , 这是一种不图回报、不要结果的爱 , 正因为世间还存有这样的爱 , 所以才有那么多可歌可颂的感人故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