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14岁采花大盗四处作案,无恶不作终走上不归路( 二 )


这一年龄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 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 朱某所犯两种罪皆在此列 , 必然要为此负刑事责任 , 只是应当从轻处罚 。 为保护个人隐私 , 此案不公开庭审也没披露后续情况 , 但他总归是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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