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女会计汤兰英遭枪决:靠职权敛财,顿顿有肉买萝卜干解腻( 三 )


她的种种举动 , 也让自己在当地有了个好口碑 。
即便知道汤兰英的钱是贪污来的 , 受过她恩惠的人也一个劲装糊涂 。
私生活混乱 , 行为不检点汤兰英虽然心术不正、贪污腐败 , 长得却花容月貌 , 性格也开朗直爽 , 十分惹人喜爱!
又嫌弃丈夫长相不够出众 , 根本配不上自己 , 夫妻关系越发紧张 , 汤兰英极不检点 , 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 。
她凭借自己娇媚的容貌和开朗的性格 , 博取了许多人的关注 , 先后与7个男人发生过不正当关系 , 她也因此成为了别人口中的“破鞋” , 尽管她从不承认 。
卷宗中有这样的描述:原马塘镇副书记、人武部长王某 , 汤兰英一见钟情 , 说王一表人才 , 年轻有为 , 清高正派 , 选这样的人作为终身伴侣 , 那是太幸福了 。
因为为王某流产过一次 , 后又产下一女 , 因此对王某印象不好 , 说他没道德、没良心 , 从此关系疏远 , 断绝往来 。
除此之外 , 她为了受到“关照” , 还与其他多个领导干部有发生不正当关系 , 当时还有人说:“汤兰英是个名不虚传的二姑娘倒贴 。 ”
对于这些“情人” , 她每一个都格外关注 , 在经济上接济他们 , 为了持续维持关系 , 更是时不时就用贪污来的钱财补贴他们 。
然而汤兰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种种行为终究是纸包不住火 , 被“情人”之一范某举报了 。 在逍遥法外的第十年里 , 事情终于败露了 。
一把把“保护伞” , 为贪污保驾护航范某与汤兰英长期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 久而久之的交往中 , 她发现汤兰英平时花钱从来都是眼睛都不眨 , 买东西从不看价格 , 只考虑喜不喜欢 , 让范某很是不解 , 总觉得这钱来历不明 。
于是向如东县支行反映 , 将自己的疑虑一五一十地告知了李行长 , 李行长号召人员立马前去汤兰英所在的信用社进行了全面调查 , 联合有关部门一起搜集证据 , 果真查出了亏空四万千余元 。
在当时 , 这完全算得上一个天文数字了 , 这笔钱 , 大多数人可能几辈子都不一定赚得到 。
当时南通中院蒋院长审理汤兰英一案时 , 据其回忆:汤兰英一案并不是孤立的 , 她的经济去路牵扯到很多机关干部 。
如果有关部分能做到认真加强监督和核查 , 发现这些亏空是一件相当容易的事情 , 这样一笔巨额资金 , 随便一查 , 就能轻松查出个水落石出 。
可汤兰英竟然能做到逍遥法外十年 , 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 。
那是因为她的身边有一把把贪污的“保护伞” , 给她遮蔽风雨 , 他们就是当地的领导干部 , 拿了汤兰英不少“好处” 。
早知道她作风不好 , 挪用公款大吃大喝 , 但看在她时不时就请客、送礼的份上 , 个个都闭口不谈 。
有群众说:“汤府就是接待站、干部招待所 。 ”如东县某局领导 , 只要前往马塘工作都住在汤家 , 从不给粮票 , 并以自己的职权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答 。
汤兰英的一部分赃款都用于贿赂领导干部 , 送礼请客更是三天两头的常事 。
她结识了大批基层干部 , 先后请客次数多到数不清 , 牵扯到了上百位干部 。 就这样 , 一把把“保护伞”在暗地里为汤兰英撑起来了 。
法律是公平的 , 损害人民利益必严惩情人范某的出现 , 让这长期看似周密的计划漏洞百出 , 得到消息后的如东县委 , 对此事也格外重视 , 立马召集有关人员 , 组织了40余人的专案组进行调查 。
汤兰英预感到情况不妙 , 深思熟虑许久后 , 向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24份 。
专案组人员花了长达半年时间进行调查 , 终于将事件的来龙去脉调查得清清楚楚 。
调查出结果后 , 省委第一时间发出红头文件 , 将汤兰英的罪行公之于众 , 以儆效尤 , 让广大人民明白贪污罪的严重性 。
1977年7月15日 , 如东县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 , 立即执行 。 汤兰英对此判决表示不服 , 立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8天后 , 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也出来了 , 判处汤兰英死刑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1977年7月24日 , 处决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 。 据当时参加宣判大会的法官回忆:宣判大会在如东县中学操场举行 , 宣判官一声令下 , 几名荷枪实弹的武警就立马将汤兰英从看守所押上刑车 。
道路两边 , 观看的群众络绎不绝 。 会场上的人更是如潮水般涌动 , 人们大声呐喊欢呼 , 正义终究打败了邪恶 , 这一刻对于人民来说是激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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