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放贷员上门催债,反被欠款人反杀藏尸山洞,发现时已成白骨( 二 )


2008年时 , 龙某因为欠下赌债找黄某借了1万元的高利贷 , 每个月利息1500元 , 但因为龙某嗜赌成性 , 而且一直不愿踏踏实实工作 , 这笔钱就一直没有还上 , 黄某作为高利贷的放贷人 , 巴不得欠债的一直拖 , 这样他就能多拿些利息 。就这样过了两年 , 虽然黄某想要龙某一直拖着 , 但也有个限度 , 这时龙某的欠款已经在利滚利之下达到了6万多元 , 于是黄某便在2010年10月30这天去找龙某催债 , 可龙某一有点钱就拿去赌了 , 哪里拿得出钱来 。
于是黄某将其叫到自己车上 , 习惯性地拿出刀来威胁龙某还债 , 可龙某以为黄某真的要伤害自己 , 于是他伸手去夺黄某手上的刀 , 最后黄某被龙某杀害 , 而龙某也在争抢中被划伤 。 最后 , 警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龙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犯故意杀人罪 , 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 , 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 因为龙某是在被黄某持刀威胁的情况下反抗将黄某杀死 , 属于受到胁迫时的杀人行为 , 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理的 。
但龙某的行为不构成防卫 , 防卫分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 而它们的认定标准中共同点则都需要发生在生命健康权被侵害时 , 而当时黄某只是拿刀威胁 , 并未对龙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 故不构成防卫行为 。 最后 , 法院判处龙某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