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26条人命,被警方苦寻20年的黄岐海盗主犯,他到底有多狡猾?



背负26条人命,被警方苦寻20年的黄岐海盗主犯,他到底有多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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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26条人命,被警方苦寻20年的黄岐海盗主犯,他到底有多狡猾?


贪婪使人覆灭 , 大多数的犯罪团伙归根结底还是为了钱 , 但在犯罪过程中却泯灭了人性 , 甚至为几箱香烟 , 而对自己的好友痛下杀手 。
1990年3月21日 , 潘某某驾驶渔船至浙江温州海域捕鱼 , 不料遇上了海盗 , 不过“黄岐海盗”中 , 潘某某与林本清相识 , 且潘某某曾待林本勇不薄 , 两人之间也曾有过生意往来 , 因此当潘某某发现这群海盗时 , 林本清等人打算撤退 。
但在撤退时 , 林本清、林本勇等人看到潘某某的渔船上有香烟 , 这群海盗又开始蠢蠢欲动 , 在他们看来 , 人命不比香烟重要 , 遂再次决定抢劫 。
林本清表示了赞同 , 不过他与其他三人留在了海盗船上 , 林本勇及其他人冲上了潘某某的渔船 , 对渔船上的船员进行威胁、殴打、捆绑 , 用布条蒙上他们的双眼 , 身上系上坠石 , 后把他们抛入了大海 。
林本清、林本勇等海盗这次抢劫到了18箱良友牌香烟(价值25.11万元)以及2800元现金 。 在离开时 , 他们还将渔船给炸沉了 , 海域逐渐恢复了平静 , 但林本清、林本勇等人的罪恶却不可能就此消失 。
这群海盗大多是来自于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 , 因此称“黄岐海盗” , 鼎盛时期形成了6个团伙 , 林本清、林本勇、王玉恩几人都做过船老大 , 其中王玉恩是头目 。
虽然我国刑法并没有海盗罪 , 但大家都知道 , 凶残的海盗主要是在海上进行抢劫 , 故意杀人 , 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 而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都是死刑 ,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适用于死刑 。
值得一提的是 , 犯罪分子实施抢劫 , 对他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 , 甚至杀害他人 , 结果只抢到了一包香烟 , 同样构成抢劫罪 , 以抢劫罪论处 。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 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 行为上具有非法性、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
生命权利则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 一旦生命被剥夺 , 其他权利也就无从谈起 , 因此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 , 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
林本清、林本勇等海盗残忍杀害潘某某等船员 , 实施抢劫 , 并不是第一次犯案 , 也一度使得渔民、船员不敢出现在福建、浙江海域 , 据相关资料披露 , 从1990年至1992年 , 黄岐海盗作案共11起 , 杀害了33名渔民、船员 。 其中 , 林本勇的凶狠让许多人胆寒 , 他一人就身背了26条人命 。
1991年4月6日时 , 黄岐海盗还打劫了一艘日本船只 , 由于日本船上有摄像头 , 因此将海盗们的罪行完完整整的记录了下来 。
1992年 , 林本清、王玉恩等海盗相继被捕 , 案件经福建省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宣判 , 王玉恩、林本清均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 两罪均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但林本勇太过狡猾 , 警方将黄岐海盗一网打尽时 , 经林本勇一人逃走了 , 隐姓埋名 , 逃亡到了广西的深山里 , 甚至还娶了妻子 , 生了孩子 , 其妻后来在梧州某路经营了一间金银首饰加工铺 。
不过法网恢恢 , 林本勇身背26条人命 , 警方也一直在追查他的下落 , 最终在2011年9月找到了已改名为“刘本强”的刘本勇 , 当时 , 刘本勇认为时间已经过去了20年 , 很多东西都已经被冲刷掉了 , 他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
然而刘本勇想错了 , 在强有力的证据下 , 刘本勇再狡辩也是徒劳无功 , 福州连江“黄岐海盗”最后一名主犯林本勇最终也被依法判处了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年1月8日 , 46岁的林本勇被执行了死刑 。
事实上 , 九十年代的“黄岐海盗”都是一群年轻人 , 大概也正是因为年轻 , 所以无法无天 , 就算知道自己干的是犯法的事情 , 可容易心存侥幸 , 觉得辉煌一时是一时 , 手段极其残忍 , 然而当被判死刑时 , 这些人才感到后悔、害怕 , 王玉恩、林本清等人在被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后 , 还提起了上诉 。
【背负26条人命,被警方苦寻20年的黄岐海盗主犯,他到底有多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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