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母亲,因3岁亲儿子不肯睡午觉将其捂死,人性险恶超乎想象( 二 )


但耿平被确诊患有精神类疾病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 她在杀害儿子的时候的情绪非常不稳定 , 也无法断定她那个时候是否正常 , 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所以在量刑上必须要考虑到她是精神病人这一个特殊情况 , 进行适当的减刑 。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 , 悲剧都已经诞生 , 孩子都无法重生 , 原本还有大好的青春年华在等着他 , 可他的生命却永远都终结在三岁;耿平作为一个母亲无疑是恶毒 , 虎毒还不食子 , 作为人母又如何能对自己这么年幼的孩子下手 , 但她同时也是可怜又可悲之人 , 如果她的丈夫跟家人能够在她产后多关心她 , 多跟她沟通 , 也许可能结局就会不一样 。
耿平这样的悲剧事件 , 还在频频上演 , 之前就有母亲因产后抑郁带着孩子跳楼 , 妇女产后抑郁问题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 特别是全职妈妈 , 她们每天有做不完的家务 , 照顾孩子的衣食住行 , 生活都是围着孩子、家人转 , 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社交 。 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下 , 人的身体和心理都有“疲惫感” 。 如果再遇上家人的不理解和不体贴 , 全职妈妈的心态肯定会崩溃;所以作为家人应该多给她们一些关心与理解 , 多跟她们交流 , 自然也就能够防止更多悲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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