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材生认富婆做干妈,搬进干妈家后将其杀害:你把我当替身( 二 )


然而20万早已被孙某某花光 , 孙某某带着女友去了美国旅游 , 花了5万元 , 另外15万元投入了股票市场 , 结果赔了个精光 。 孙某某无力还款 , 与何女士发生了争执 , 并且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 认为自己是何女士儿子的替身 , 何女士则认为这个谎话连篇、爱慕虚荣的人与自己的亲儿子根本不能相比 。
最终 , 孙某某产生了报复何女士的想法 , 2001年10月9日 , 何女士在家中遇害 , 尸体被装进旅行箱 , 抛入了东湖 , 孙某某则逃之夭夭 。
不过孙某某的女友也不曾想过他会残忍杀害何女士 , 又怕孙某某也会伤害她 , 因此报警 。 10月14日 , 孙某某在广西落网 , 当时他正准备逃往越南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司法实践中 , 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 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如:
(1)出于图财、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 , 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 , 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 , 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
根据刑法四十八条规定 ,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 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 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 , 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死刑缓期执行的 , 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黑龙江高材生认富婆做干妈,搬进干妈家后将其杀害:你把我当替身】原本孙某某是可以过着平凡的生活 , 他没有特别高尚的品德 , 日子过得一般般 , 但何女士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 , 面对利益 , 孙某某难以抵挡诱惑 , 甚至生出极端的念头 , 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 , 不免让人感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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