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浙江,四川男子与人密谋上演“盲井”骗取赔偿款,案情曝光( 二 )


第2至6次供述 , 那天晚上 , 他与马某、大江、“大斌”在工棚一起喝酒 , 他喝了后就睡觉了 , 第二天醒来发现“大斌”不见了 , 出去寻找发现他死在桩井里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大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伙同他人密谋 , 以致他人死亡制造工伤事故的方法骗取赔偿款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在诈骗犯罪中 , 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 属犯罪未遂 , 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
“傻子”死亡后 , 他们共同参与骗取老板赔偿款的具体实施活动 , 该事实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大强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 仅有马某的证言和大强的供述 , 且其二人的证词和供述存在反复和不稳定性 , 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 证实被害人如何死亡的事实 , 尚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 , 无法得出排他性、唯一性的证据结论 。
法院一审判决 , 大强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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