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公告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且减持计划未实施的告知函》 , 截至目前 , 长江资本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 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长江资本仍持有公司股份1153.2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7.21% 。
先锋电子公告 , 持股0.09%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程迪尔 ,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8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科创板日报》12日讯 , 复旦张江公告 , 截至2021年11月11日 , 公司副总经理李军减持股份数量共计877597股 ,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勇减持股份数量共计188921股 ,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大君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 ,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威唐工业公告 , 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无锡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创业”)出具的《关于威唐工业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 截至2021年11月12日 , 高新创业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其于2021年6月10日-1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06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 此次减持后 , 高新创业持有公司股份420.2034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2.68% 。
雅克科技公告 , 近日 , 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 产业基金自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11日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37.67万股 , 减持比例为0.5% 。
岱美股份公告 , 截至2021年11月12日 , 监事陆备军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75万股 , 占其可减持计划总数20万股的86.8750% 。
雪榕生物公告 ,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长杨勇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 截至2021年11月12日 , 杨勇萍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已过半 , 但尚未减持股票 。
航天工程公告 , 2021年11月11日 , 公司收到动力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 动力所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35.5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 , 受让方为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截至公告披露日 ,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航锦科技公告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高管鹿志军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 鹿志军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其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 。
吉药控股公告 , 持股17.94%的董事卢忠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5711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2% 。
东宏股份公告 , 东方成长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3.3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 自2021年11月1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 东宏成长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3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 自2021年11月1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
爱迪尔公告 , 截至公告日 , 公司股东狄爱玲及苏永明因执行法院裁定 , 通过以股抵债方式被动减持公司1827万股股份 , 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此次权益变动前 ,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日明 , 实际控制人为苏日明、狄爱玲 。 此次权益变动后 , 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
英威腾公告 , 近日 ,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黄申力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 黄申力于2021年7月5日-11月11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2.22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00% 。 此次变动后 , 黄申力持有公司股份8185.9587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 。
和顺电气公告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良仁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 其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9% 。
新媒股份公告 , 股东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85万股 , 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73%;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3.7万股 , 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