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电鱼?抓起来!



敢电鱼?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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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电鱼?抓起来!

好久没吃鱼了
去河里捕几条鱼吃吧
用电捕鱼好像更快!
小编只能告诉你
万万不可
不信往下看↓↓↓
案情介绍
2021年6月10日23时23分 , 泌阳县花园乡派出所民警在执勤巡逻中发现 , 在泌阳县月儿湾南河河道内张某和李某两人使用电捕鱼器在河道内捕鱼 , 并用照灯猎捕斑嘴鸭六只 , 被民警现场查获 。 其中张某捕捞到杂鱼9.255公斤 , 猎捕斑嘴鸭两只;李某捕捞到杂鱼9.320公斤 , 猎捕斑嘴鸭四只 。
经鉴定机构鉴定两被告人张某和李某猎捕的六只斑嘴鸭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
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有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提请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张某、李某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 , 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 张某、李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网等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 , 情节严重 , 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张某、李某二人当庭自愿认罪 , 均积极接受财产刑 , 有悔罪表现 , 可酌定从轻处罚 。
裁判结果
根据张某、李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 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电鱼危害知多少
电鱼行为是灭绝性的捕捞行为 , 该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 , 电鱼不分种类 , 不管大鱼、小鱼都被电死 , 水域内的鱼类不能恢复 , 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 , 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平衡 。
与此同时 , 电鱼行为也会造成其它生物死亡 , 破坏生态平衡 , 电鱼行为除了严重危害到鱼类的繁殖 , 更会对生长在水中的小鱼小虾、贝壳螺蛳、微生物等生态环境以及微生物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 。 同时被电击致死的、未能捞取的鱼类、虾类、贝类等生物尸体沉入水中腐烂后 , 对水环境也会造成极大的污染 。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
千万别为了一时口腹之欲
去做违法之事
编辑:熊文
@泌阳县融媒体中心
统筹 / 李铁莹
总监制 /禹松涛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微宣讲
【敢电鱼?抓起来!】《把握数字机遇 建设数字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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