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保洁员捡到23万玉镯,失主给1万酬金,却要求物业开除保洁( 二 )


如果董女士不是选择报警请民警来调解纠纷 , 而是走前面所说的更较真的法律途径 , 这名保洁阿姨的做法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之规定 , 涉嫌侵占罪 , 相信因此获刑也不是她希望落得的结果 。
在民警调解下 , 董女士最终还是愿意退一步 , 给了保洁阿姨1万元报酬后拿回了自己所有玉镯 , 但她仍觉得很生气 , 要求物业开除这名保洁员 , 在董女士看来 , 如果保洁员都像她这样捡到业主的东西拒不归还 , 会助长坏风气 。
而物业也向董女士表示了会辞退这名保洁阿姨 。 从这个案例我们也能看出 , 虽说法律不能让拾金不昧在每个人身上得到强制实现 , 但人的道德底线也不能低到触及法律范畴 , 做小人易做君子难 , 但贪欲仍不可过头 , 挑战法律结果可能是损人不利己 , 拣了芝麻丢西瓜 , 同时也于自身品德有亏 , 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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