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做好讯问笔录是当事人的第一要务( 二 )


所以 , 这里要总结的是:每个当事人被拘留后 , 必须做到对自己负责 , 针对对自己不利的同时又不属实的事实 , 不能胡乱去认;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要主动提出 , 讯问笔录要逐页、逐行、逐字核对 , 不属实的笔录内容要进行修改 , 对于侦查机关提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也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讯时指出 。
同时特别强调检察机关提讯的重要性 , 同一事实如果当事人在面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所作的笔录是一致的 , 基本可以确定法院会认可笔录中的事实 。
金律师今天用这个案件举例 , 重点说明刑事案件讯问笔录的重要性 , 当事人应依法、及时、有效的做好讯问笔录 。
其次 , 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要求 。 辩护律师在会见当事人 , 尤其是侦查阶段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 , 不能只单方面向当事人核实案件事实 , 单方面向办案机关提出辩护意见 。 辩护律师一方面要通过当事人了解、核实案件情况 , 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 , 是让当事人了解如何应对讯问、应对刑事诉讼程序 , 如何依法客观真实的做好讯问笔录 , 有效的提出个人的辩解、辩护意见 , 确保当事人笔录能够真实的反映案件客观情况 , 这些事情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都应当做好的事情 , 不应放在二审阶段再去解决 。
(以上内容是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金翰明律师对涉诈骗罪案件辩护的归纳和总结 , 以期对该类案件的辩护提供有益的帮助 , 欢迎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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