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岁女童独留家中无人看管,不慎从十楼阳台坠下,不幸身亡( 二 )


未成年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 , 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 , 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
但如果有人故意让孩子坠楼 , 则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嫌疑 ,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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