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桩岳母住女婿家怀孕引发的家庭惨案( 二 )


但桂某林没说上啥 , 保某清就生气了 , 对着桂某林就拳打脚踢的 , 拿指甲往他身上刮 , 一点都不手软 , 桂某林本来就很烦她 , 脑子一时发胀 , 一下子就给了保某清三拳 , 给她打蒙了 , 然后又掐死了她 , 冷静下来后放了一把火毁尸灭迹 。
这把火并没有把桂某林的罪行完全遮掩 , 他很快就被抓 , 在审讯室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 毫无疑问桂某林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犯该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存在激情杀人、义愤杀人、避险过当、防卫过当的情节 , 属于从轻情节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图财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 利用残酷手段杀人 , 杀害朝夕相处的亲人 , 造成多人死亡的情况 , 这属于从重情节 , 当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
不过桂某林不存在从轻情节 , 也不存在从重情节 , 加上悔罪态度比较明显 , 愿意进行经济赔偿 , 也获得了保某清女儿女婿的谅解 , 甚至他们反而还跪下来对桂某林说对不起 , 另外基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起的故意杀人适用死刑十分慎重的原则 , 以及保某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 , 桂某林不会被判死刑 。
【云南一桩岳母住女婿家怀孕引发的家庭惨案】只是这个结局也没有特别值得欢喜的地方 , 保某清虽然爱无理取闹但罪不至死 , 肚子里的孩子更是无辜 , 桂某林原本是去调解 , 却把事情恶化 , 两个家庭从此支离破碎 , 令人唏嘘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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