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丨山东农商行五亿存款“失踪”谜案:失控的金融掮客( 四 )


2019年4月16日 , 昌乐县公安局作出《立案决定书》 , 对刘倩倩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 , 次日将其刑拘 , 羁押至潍坊市看守所 。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 , 在随后的几天里 , 青州农商行宝城支行行长陈某、青州农商行阳河支行行长李某因涉嫌包庇罪 , 临朐农商行七贤支行行长贾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被昌乐县公安局刑拘 。 但是 , 这三人又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5月6日、6月17日 , 在各缴纳了10万元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 此后 , 在刘倩倩一案中 , 再没见关于这三人受罚的消息 。
【调查丨山东农商行五亿存款“失踪”谜案:失控的金融掮客】2019年5月24日 , 昌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 , 以刘倩倩涉嫌盗窃罪将其逮捕 。 2019年12月23日 , 刘倩倩一案在潍坊市中院开庭 。 公诉机关指控 , 2019年1月10日至4月2日 , 刘倩倩在预谋盗窃后 , 分别在昌乐农商行昌城支行、青州农商行王府支行、昌乐农商行宝城支行、昌乐农商行东山支行、青州农商行阳河支行、临朐农商行城关支行 , 采取掉包银行卡、偷记银行卡密码等手段 , 盗窃张某磊、肖某明、刘某雯、李某、张某红、孟某等6人合计2.188亿元银行存款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被告人刘倩倩构成盗窃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刘倩倩在临朐县的别墅已被查封 。 摄影/本刊记者 赵翔
法院经审理还查明 , 刘倩倩平时从事帮助银行揽储、给银行贷款客户提供过桥资金业务 , 她盗窃这些款项 , 是“因经营资不抵债” 。 在6名“被害人”中 , 李某雯、李某、孟某、张某红为青岛恒信公司员工 , 他们被盗窃钱款 , 都是根据其公司要求到这些农商行网点办理的存款 。 而在案发前后 , 这6人被盗窃存款 , 刘倩倩均已偿还完毕 。
庭审中 , 刘倩倩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无异议 , 但其辩称 , 其不构成盗窃罪 , 应是挪用资金行为 。 对于刘倩倩的这一自辩 , 法院未予采纳 。
农商行无人担责
刘倩倩一案 , 潍坊中院于2020年12月22日做出的“(2019)鲁07刑初60号”判决书共24页 , 涉及武汉资金方的 , 只在“证人证言”部分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张丽楠、张轩、王某某证实刘倩倩盗窃的资金去向 , 到张丽楠、张轩、王某某账户的情况 。 附相关的银行交易明细 。 ”
其实 , 在刘倩倩被抓前一段时间 , 张轩已感觉到异样 。 “因为总是不‘显账’ , 钱回不来 , 我一直找她要 , 哪怕是一次给几十万 , 她还是在想办法回钱 , 那段时间 , 最多一笔是回了500万 。 到最后 , 就找不到她人了 。 ”张轩回忆 。
这里的“不显账” , 按照张轩的解释 , 起初他在潍坊那几家农商行存款时 , 账户上显示存款数额 , 后来就一直不再显示 。 现在回忆起来 , 张轩认为他的存款应该早被刘倩倩挪用了 。 他回忆 , 大概是在2018年初 , “因为老是出不完 , 我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 但又说不出为什么 , 就不愿意跟她做了 。 那时账面上刚好有一个多亿 , 我说要出 , 就这样出款1.08亿 。 ”
这是韩志航在临朐农商行三个网点所开账户上的存款 。 张轩说 , 这三个账户存入本金累计5.2亿 , 出了那1.08亿 , “剩下的一直都没能出来” 。
刘倩倩案发后 , 张轩找银行兑付未成 , 他决定起诉农商行 。 张轩不讳言 , 他往临朐、昌乐、青州几个农商行网点存款 , 是为了收贴息 , “贴息一共收了2亿多” 。 但是 , 在他看来 , 即便如此 , 他和存款银行之间是“实实在在”的存款关系 , 有银行流水为证 , 必要时可进行司法审计 。 “即便是刘倩倩骗了我们 , 我们也只是把她当成中介 , 她挪用存款 , 银行的责任不可推卸 。 ”
张轩还发现 , 在韩志航、张丽楠名下 , 在临朐、昌乐、青州几个农商行网点各开办的三张卡外 , 他们还各有“第四张卡” 。 张轩说 , 这个“第四张卡”不是他们开办的 。 “开前三张卡的签名都是韩志航的 , 这张卡的签名明显不是他的 , 肉眼都能看得出来 。 我们向法院申请过司法鉴定 , 因为韩志航被刑事立案 , 后来没有鉴定 。 ”
张轩说 , 这张卡是被刘倩倩所掌控 , 也正是用这张卡 , 刘倩倩挪用了存款 。 同时他认为 , 存款能被刘倩倩挪用 , “如果没有银行的人配合 , 她做不到” 。
而在刘倩倩“盗窃案”中 , 只有刘倩倩一人被追究刑责 。 潍坊当地农商行员工林实也认为 , 如果没有银行工作人员“帮忙” , 刘倩倩绝无可能对储户银行卡完成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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