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死刑犯毕丽梅,被执行枪决后在火葬场意外复活,法警赶去补枪( 二 )


她把蒋某推下山的行为主观性质恶劣 , 犯罪事实清楚 , 主观意识故意造成后果严重 , 2004年12月 , 毕丽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05年4月的一天 , 她被执行抢劫 , 结果却在执行时发生意外 , 子弹从她嘴里飞了出来 , 但执行人员并未发现这个事情 , 毕丽梅当时已经昏死过去 , 所以执行人员理所当然地以为她已经死了 , 毕竟像这样意外的概率实在是太小 。 所以并发生了开始的那一幕 , 她在殡仪馆复活 。 那这种情况 , 还需要继续执行死刑吗?
她的父母在得知这个消息以后不断地求饶警方放她一条生路 。 可如果放过她 , 那谁来替蒋某的死赎罪;最终警方来到殡仪馆给毕丽梅补了一枪 , 22岁的她也就此殒命 。 这个结局在意料之中 , 会有一个这样悲惨的结局 , 也是她自己一手造成 , 如果不是她当初贪慕虚荣 , 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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