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女子加入“动物世界”网络传销组织 非法获利14万元被判刑

【太湖一女子加入“动物世界”网络传销组织 非法获利14万元被判刑】


太湖一女子加入“动物世界”网络传销组织 非法获利14万元被判刑


据太湖检察消息 日前 ,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被告人蔡某因通过“动物世界”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2020年1月 , 被告人蔡某经微信好友推荐加入“动物世界”传销组织 , 该传销组织以“动物世界”APP为载体 , 以买卖网络虚拟动物获取高额回报为噱头 , 引诱他人在该APP注册会员买卖网络虚拟动物 。 同时 , 该平台通过设置推荐奖励、团队奖励等方式 , 鼓励会员层层发展下线 , 将发展下线人数以及投入金额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 。 该传销组织按照“普通会员”“驯兽大师”“动物园主”“盟主”“龙王”“玉帝”等级别 , 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的组织关系 , 上线会员从中直接或间接获取收益 。被告人蔡某自加入该组织后 , 为牟取非法利益 , 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 , 积极宣传、介绍在“动物世界”平台投资可以获取高额回报 , 将“动物世界”APP的二维码发在微信群、朋友圈供他人下载 , 并向他人教授该平台的操作流程 。 蔡某通过其在该平台的账号直接推荐发展了王某、黄某等数十人为其下线会员 , 其下线会员继续向下发展 。 至案发 , 蔡某在该组织的会员等级为“动物园主” , 其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 蔡某从中实际非法获利约14万元 。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 , 蔡某加入“动物世界”网络传销组织 , 通过该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 发展下线会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 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在庭审中 , 蔡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当庭认罪悔罪 , 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 , 自愿认罪认罚 , 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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