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很显然 , 熊某之前曾经扬言要杀死店主的儿子 , 之后又带着刀到陈某的店铺 , 主观上有杀人的预谋 , 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
另外 , 他在现场等待抓捕、在案后如实供述的行为 , 可以认定为投案自首 。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其中 , 犯罪较轻的 , 可以免除处罚 。 除了自首这个情节外 , 在事发后 , 熊某的家属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 , 虽然没有争得陈某一家人的谅解 , 但是也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
不过 , 最后一审、二审法院仍旧判处其死刑 。 这主要是因为熊某犯罪情节实在太严重 , 首先他持刀在公众场合行凶 , 对公众产生了恶劣影响;其次他在案后还发朋友圈 , 毫无悔改之意 。 虽然他事后非常后悔 , 但是这些不能抵消掉他在犯案时的种种恶行 。 另外 , 陈某拖欠工资的行为 , 不能看成是减轻熊某罪责的条件 , 因为他报复的对象是陈某的儿子 , 且早有预谋 , 并非激情杀人 。
目前这起案件正在报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 , 而受害人家属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 , 要求熊某一家人赔偿179万余元 , 最终法院判决熊某一家人赔偿20万元 。
【江西男子多次向老板讨薪未果后,连捅其儿子7刀,事后还发朋友圈】其实这起悲剧 , 本来可以避免 。 熊某遇到这种黑心老板拖欠工资 , 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法院帮助自己讨回工资 , 而不是通过杀人泄愤这样的方法来解决 。 因为这样并不能解决工资问题 , 反而最后让两个家庭痛苦 。 在遇到问题的时候 , 一定要理智应对 , 切不可像熊某一样丧失人性 。
推荐阅读
- 黄颡鱼都锚? 江西十几名锚鱼者年前被抓, 偷钓者会成下一目标群体么
- 浙江金华,东阳,八旬老人23次进派出所,原因令人动容……
- 5个菜429元,江西小伙吐槽县城餐馆消费走红,网友:这还嫌贵?
- 2018年江西一桩假和尚爱上真尼姑引发的伦理悲剧
- 江西男子性侵女邻居未遂出1万元求“私了” 一年后再次闯入强奸
- “我只卖了几斤野猪肉,就要判刑”?江西男子贩卖野猪肉被判两月
- 2014年,深圳男子熟睡时被妻子毁容,只因财富缩水降低了生活质量
- 放牛娃捡到巨款冥币,没想到竟是真钱,家长报警,29年后抓到凶手
- 女人到底在害怕什么,为什么在演化时要隐藏自己的排卵期?
- 江西一女子去情人家中幽会,丈夫一路尾随抓现行,冲动行为酿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