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结婚租500万法拉利撑门面,全程没碰撞刮蹭,退车时懵了( 二 )



既然他们曾经签订过具有瑕疵的合同 , 在当事人姓名、住址一项被认定无效 , 但是合同本身的内容并不完全无效 。 因为《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 , 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用通俗的话来说 , 合同中缺少当事人姓名 , 无法证明当事人具有想要签约的意思;但是他们的实际行动能够证明双方有签订合同的意思 , 已经补足了这份合同的瑕疵 , 因此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来照价赔偿 。
问题就在于 , 王先生和小赵签订的这份合同简直太不规范了 , 居然连具体的赔偿条款都没有 。 小赵此前列举的那些损害赔偿 , 全都是他空口无凭胡说的 。 这种情况下 , 王先生和小赵之间的经济纠纷该如何评判呢?通常这种情况 ,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行业规则、当地市场价来解决纠纷 , 比如汽车轮胎受损 , 可以按照市场中法拉利轮胎的市价赔偿 , 保险杠有剐蹭 , 可以按照当地修车行业业内的修理均价来赔偿 。

【杭州男子结婚租500万法拉利撑门面,全程没碰撞刮蹭,退车时懵了】除此之外 , 王先生称汽车不是他碰坏的 , 轮胎的损坏也与他无关 。 在租赁关系中 , 承租人如果租用一件物品 , 在收到物品时应当检查租赁物是否有质量上的瑕疵 , 如果没有检查租赁物 , 归还物品时物品受损 , 除非承租人能够举证自己没有损坏物品 , 否则需要进行赔偿 。 因此 , 王先生做冤大头也实在是无奈的结果 , 毕竟他自己在租车时太粗心了 , 不仅没有检查合同也没有检查车辆 , 对自己的切身利益一点都不关心 。 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 以后租用别人的物品、房屋一定要在租赁前好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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