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故意用打火机点燃加油车辆!



深圳男子故意用打火机点燃加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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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故意用打火机点燃加油车辆!


近日 , 深圳宝安区一名男子在加油站内 , 拔出油枪掏出打火机直接点燃 , 事后潜逃 , 幸好加油站工作人员反应迅速 , 在短短15秒内就熄灭了火苗 , 才没有酿成大祸 。 针对这件事 , 广大网友在网上讨论的沸沸扬扬 , 说这个男的是精神病 , 亦或者说要怎么判刑 。
【深圳男子故意用打火机点燃加油车辆!】
从律法的角度来说 , 自古以来纵火都是重罪 , 而且咱们从画面可以看出 , 这名男子是有预谋的 , 主观意识非常强烈 , 基本排除精神有问题的这种情况 , 那么从刑法角度 , 该如何量刑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放火罪 , 是指故意引起火灾 ,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这次事件由于加油站工作人员及时扑救 , 导致没有严重后果产生 , 按正常情况下 , 一般是3年起步 , 至于后续公诉阶段会不会增加更多的罪名 , 需要等相关部门公布情况 。

此次事件中也有好的一面 , 从工作人员娴熟的动作反映可以看出平时加油站对于安全防范工作准备的很充分 , 员工与加油站都值得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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