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不小心看到男子小便后,要求男子对其负责任,后男子赔偿3千元



浙江杭州,女子不小心看到男子小便后,要求男子对其负责任,后男子赔偿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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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不小心看到男子小便后,要求男子对其负责任,后男子赔偿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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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不小心看到男子小便后,要求男子对其负责任,后男子赔偿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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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浙江杭州发生一件奇葩事 。 男子随地小便时 , 碰巧被正在工地捡钢筋的女子抬头看到 。 女子斥责男子的一顿后 , 要求男子对其负责 。 男子不予理会并准备离开时 , 被女子拦住 , 后女子报警求助 。

2人来到派出所后 , 男子声称其并不是故意的 , 而且两人隔了四五十米远 , 当时其没看到女子 。
而女子则表示 , 厕所就在男子所站位置的隔壁处 , 其放着厕所不用 , 在其面前小便 , 按照其老家风俗 , 是“不吉利”的 , 因此 , 女子要求男子按其老家风俗来解决 , 即帮女子买一套新衣服 , 放鞭炮 , 还有包红包 。
【浙江杭州,女子不小心看到男子小便后,要求男子对其负责任,后男子赔偿3千元】后在警方的协调下 ,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男子支付女子3060元 , 女子就此作罢 。

以案说法:有网友说 , 男子小个便就付出3060元的代价 , 实在有点高 , 女子有“敲诈”嫌疑 。
实则非也 , 我国法律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三个要件分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恐吓或威胁等方法;索要数额较大以上或2年内有3次以上敲诈勒索行为的 。

本案中 , 女子并没有使用要挟、恐吓或威胁等方法向男子索要钱财 , 而是直接主动报警的 , 因此 , 女子的行为并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专门针对随地大小便行为 , 而作出规定处罚的条例 。 但是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 , 侵犯了在公共场所的不特定的人员的人格尊严 。 因此 , 男子的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当然 , 男子并非故意的 , 而且双方能够协商解决 , 一般不认定为情节恶劣 , 因此 , 警方最终没有对男子作出行政处罚 。
杭州是座文明城市 , 文明城市的建设自然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 , 也只有依靠所有市民共同努力下 , 才能持久的保持文明城市这个称号 。 值此 , 希望大家对于男子不文明的行为 , 引以为戒 , 为杭州文明城市的建设出一份力 。

最后 , 大家猜猜女子的家乡在哪里呢?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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