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检察院依法对方某甲、王某甲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案提起公诉


日前 , 方某甲、王某甲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一案 , 由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某甲、王某甲等6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澄迈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8年期间 , 被告人方某甲、王某甲等6人在澄迈县金江地区放高利贷 , 月利息10%至20%不等 , 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方式向借贷对象索要高额利息 , 采取暴力手段打 击报复与其有矛盾的人 , 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依法应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追究方某甲、王某甲等6人刑事责任 。
【来源:海南政法网_法治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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