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人”私德的历史辩论 民国名人风月史

民国年间,一个未满20岁的年轻人在他的日记里,讲述了年轻时候的荒唐 。那时大概是1909—1910年的冬天,他寄身的中国新公学难以为继,家中又上演分家产闹剧,生活一团糟,只能终日花天酒地 。
在这位年轻人的日记和回忆录里,有许多类似的记录 。他在59天里打牌15次,喝酒17次,进戏园11次,逛窑子10次 。
让他印象最深的是1910年2月12日(旧历)的雨夜,当晚,他在妓院喝花酒,之后又去“打茶围”(即点名叫妓女,喝茶聊天听曲),酒醉归家时向巡捕寻衅,被罚款5元 。这事对他触动极大,导致“一次精神上的大转机” 。
这位年轻人名叫胡适 。
日后的胡适,以“中国青年的思想导师”自居,提起那些年少荒唐时,自然免不了痛心疾首 。但平心而论,狎妓之举在民国其实极为普遍,绝非不懂事的年轻人的专利 。
后来,即使当了北大教授 。胡适仍未完全脱离风月,有次在上海喝花酒,又被人看到,还被包天笑撰文刊登于《晶报》,气得他亲赴报馆,要找包天笑算账 。老包见势不妙,立刻从后门逃跑,还在当晚日记里写下“胡适之自注销《晶报》一篇文后,大窘,昨亲至晶报馆,余急避之”这样的话语 。
娼妓合法化成为名人热衷风月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史上,文人与妓女之间的逸事极多,但故事中的名妓往往并非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妓女 。古代的“娼”与“妓”有别,娼者“唱”也,妓者“技”也,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文艺工作者”,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要懂点,“客户群”为达官贵人和文人雅士 。至于卖身,大多是余兴节目 。
满清得天下后,认为汉人官员好狎妓是其败亡的一大原因,故在《大清律例》中规定文武官员嫖娼有罪,官员、“官二代”和拉皮条的都在受罚之列,但娼妓作为弱势群体,却不在被处罚之列 。乾隆年间又有法例,规定北京内城不得开妓院,内城妓院迁至前门外大栅栏一带,也就是“八大胡同”的前身 。
辛亥革命成功后,有人认为国家理应面貌一新,应予废娼,却不成功,娼业反而更盛 。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沿用清代的公娼制,妓院可领营业执照,定期纳税 。
从某种程度上说,娼妓的合法化是民国名人热衷此道的现实基础,在合法的外衣下,与妓女风流纯属私德,与律法无关 。
根据王书奴于1934年所写的《中国娼妓史》统计,1918年,北京有妓院406家,妓女3880人 。民国六年(1917年),有妓院391家,妓女3500人 。又据《北京社会调查》估计,民国六年,北京私娼不下7000人 。按此推算,当时北京的公娼私娼在万人以上 。另据1920年上海“淫风调查会”的调查数据,当时上海注册从业娼妓总数为60141人,但这个数字不包括外国娼妓及暗娼,据估计行业总人数在12万人以上 。
为何如此“繁荣娼盛”?王书奴总结了几条原因,针针见血,均指向民国的官员、军阀、议员等的头面人物是风月场中的常客,从而引领了社会风气 。换言之,这是上行下效 。
妓院曾为革命活动立过功
不要以为妓院只关风月,有时还对辛亥革命有过积极作用 。在革命时期,曾有不少革命活动是以妓院为掩护进行的 。
早在清末,陈其美便已是窑子里的常客 。这位青帮大佬在加入同盟会后,将秘密机关设于妓院 。后来有采访人员采访陈其美,在报道中写道:“英公主持江浙两省革命运动,设总机关马霍路德福里 。此外,则清和坊琴楼别墅,及粤华楼十七号,为附属机关 。表面则酣歌狂饮,花天酒地,以避满清之耳目 。不知者以为醉生梦死之流耳 。又孰知革命大事酝酿于此中哉!”
据记载,革命党人邓荫南运筹革命活动时,是在沙田附近的紫洞艇(妓艇)上,以招妓来掩护“革命党的临时聚会”,据说“收效甚大” 。在人们耳熟能详的蔡锷与小凤仙的故事中,作为妓女的小凤仙也成为了蔡锷将军革命行动的掩护 。
不过,考虑到晚清立宪那几年间,革命屡屡受挫,革命党人大多消沉的真实情况,陈其美的“革命大事酝酿于此中”恐怕得打个折扣 。
王书奴在总结中写道:“这班人(推翻满清的革命党人)大半起于氓庶,来自田间 。锦衣玉食,娇妻美妾风味,从来未尝染指 。一旦得到高官厚禄,本可衣锦还乡 。回想从前做革命时候,吃了许多辛苦,受了多少恐怖,家里只一个黄脸婆儿,不足以安慰精神,及辛苦革命代价,最简便的莫如嫖娼了 。”
这一说法,不但总结历史,亦预示将来 。有人说底层凤凰男发迹后往往嘴脸一变,道理便在其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