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相关|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防汛抗旱指挥部 ,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6月21日7时 , 黑龙江干流开库康站(塔河县开库康乡)水位99.63米 , 超警戒水位3.13米 。 根据当前雨水情形势的分析研判 , 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预计:黑龙江干流开库康站(塔河县开库康乡)6月22日出现洪峰 , 洪峰水位99.80米上下 , 超警戒水位(96.50米)3.30米 , 超保证水位(97.80米)2.00米 , 洪水量级略超30年一遇;鸥浦站(呼玛县鸥浦乡)6月23日晚出现洪峰 , 洪峰水位101.70米上下 , 超警戒水位(98.30米)3.40 米 , 超保证水位(99.50米)2.20 米 , 洪水量级约30年一遇 。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 , 经省防指领导同意 , 省防指决定于2021年6月21日10时 , 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 请各相关市县政府和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21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特约采访人员:徐宝德、李刚
本台采访人员: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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