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银隆集团申请,董明珠等1436万财产遭法院保全

经银隆集团申请,董明珠等1436万财产遭法院保全

新京报讯(首席采访人员 赵毅波)1月5日,新京报采访人员独家获悉,董明珠等方面的1436万元财产,已被北京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珠海银隆集团为银隆新能源的大股东,董明珠为小股东。对于此次申请财产保全涉案情况,珠海银隆集团方面律师1月5日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股权纠纷,具体案件情况不方便透露”。

新京报采访人员暂未获悉该案的具体情况,采访人员亦暂未联系到董明珠本人进行置评。

1月5日,新京报采访人员获悉,珠海银隆集团已在2018年11月6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保函提供担保。

西城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