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你杀我,我先杀了你!美国炸死伊朗谍王,遵循哪条法律?( 四 )

但是在美国这里 , 苏莱曼尼和圣城旅又变成了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 。 例如在2007年 , 美国国务院就宣布将苏莱曼尼作为支持恐怖主义的伊朗革命卫队的“个人” , 除了他以外 , 另外5名伊朗革命卫队的高官也在“恐怖分子”之列 。 此外 , 美国财政部也在2007年根据美国总统13224号行政命令 , 将圣城旅确定为支持塔利班的恐怖组织 。 当然现在美国已经把整个伊朗革命卫队确定为恐怖组织 , 实际上这种无厘头的决定 , 美国官员自己都很头痛 。

不同的组织的定性 , 带来的结论也就是不一样的 。 如果你觉得美国就是天 , 美国就是老大 , 美国就是该凌驾联合国乃至所有国家之上 , 那么你认为苏莱曼尼是被美国击毙的恐怖分子 , 也未尝不可 。 相反 , 如果你认为美国不应该凌驾联合国 , 世界国家都是平等的 , 要在联合国下进行讨论和操作 , 那么美国炸死苏莱曼尼就是有问题的 。

例如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玛丽亚·扎哈罗娃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表示 , 美国的没有法律依据 。 联合国人权专家卡拉马德认为 , “在敌对行动活跃的背景下 , 使用无人机或其他手段进行定向杀戮几乎永远不太可能是合法的 。 此外根据人权法 , 无人机杀害目标以外的任何人(例如 , 家庭成员或附近的其他人)将是任意剥夺生命 , 并可能导致国家责任和个人刑事责任 。 即炸死与苏莱曼尼一起被6个人 , 也是非法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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