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库存助力2000万微商转型?电商新规背后的困局与机遇( 三 )

先不谈《电商法》对整个行业的变革,单说被影响最大的微商,天浩认为将迎来以下三大主要变化:

第一,个人微商不再是“灰色地带”。《电商法》第二条规定,将微商从业者、直播卖货、网红卖货等各种通过互联网从事销售商品与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来,微商再也不能借口自己的“个人”身份逃避应负的责任。

第二,微商销售三无产品将担负相应责任。《电商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监管落地,将迎来多级机构治理。《电商法》第六条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总而言之,曾经因为身份“定义”空白拥有极高自由度的微商,将同万千电商从业者在同一起跑线,运营中发生的所有商业交易行为都有了法理依据。这意味着曾经困扰国人数年的个人微商们被迫告别“野蛮时代”,洗牌来临。可以说,就像网约车新政使一大批不合规专车司机“被下岗”,个人微商也面临着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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