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学伊能静、权健, 梳理微商易犯13种罪名, 遵纪守法就不会封号( 四 )

除了封号的风险外 , 近期法制公众号“法纳刑辩”也从法律的角度为微商梳理出容易触犯的13种罪名 。 进行微营销者如有触犯 , 微信封号已经的是其次 , 还可能面临诸多的法律风险 , 重则会被判刑 。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微信群发色情小说链接)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自2017年8月23日以来在其创建且自任群主的群名为“简NO.1”的36人微信群里传播淫秽视频、图片、小说 , 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刑 。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境外代购)

基本案情:由国某及其境外团伙成员在境外采购和组织奢侈品货源 , 然后将奢侈品及奢侈品发票、证书等单证通过国际快递发运到香港 , 交由刘某或者金利运输有限公司王某宣(已判决)等接货人接货 , 接货人接收到奢侈品后 , 组织被告人徐莉等多名水客采取人身、行李藏匿等“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奢侈品通过深圳罗湖、福田等口岸走私入境 , 交由SARA团伙成员在深圳收货 , 再通过顺丰快递发给境内货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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